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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於115年7月11日至7月25日辦理《115年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EMI教師培訓課程》
更新/演講日期:2026-01-19 發佈人:鐘晨 瀏覽人數:13
  1. 本校 EMI 教學資源中心與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UT Austin)合作辦理旨揭客製化 EMI 教師增能移地訓練課程,內容涵蓋觀摩 UT Austin 領域教師授課、工作坊、教案試教、回國後教案執行與成果追蹤。本課程著重於 EMI 課程設計之實務應用,透過課堂觀摩與實作並重之方式,協助教師發展 EMI 教案、落實課堂實踐,進而促進教學創新與專業成長。課程學費由本計畫全額支應。
  2. 培訓期程:115 年 7 月 11 日(星期六)至 7 月 25 日(星期六),共 15 天(美國中部時間)。
  3. 地點: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
  4. 實施對象:國內各大專院校 EMI 專任教師(含專案及約聘)。
  5. 申請期間:115 年 1 月 19 日(星期一)至 4 月 17 日(星期五)止,採隨到隨審,額滿為止。
  6. 申請方式與應備文件:
    1. 申請表中「推薦單位」欄位,應填列申請人所屬學院;各學院至多推薦一名 EMI 教師參與本課程。
    2. 申請教師須經所屬學院及雙語主責單位推薦,並檢附推薦單位主管親自簽署及核章之正式推薦信一封。
    3. 推薦信之推薦人須與申請表中所填列之推薦單位主管一致,並由該主管完成申請表之簽名及核章(限學院院長或雙語主責單位主管),臺師大推薦人須為各學院院長。
    4. 申請教師須於申請期間內備齊下列資料並上傳至指定之線上申請表單;資料不齊全、未依規定完成推薦程序或推薦單位不符者,恕不受理:
      1. 推薦信一封(載明推薦理由,須親筆簽名或核章)。
      2. 申請表一份(含切結書及同意書,須由推薦單位主管核章,並由申請人親自簽署)。
      3. EMI 課程大綱一份。
      4. 自述影片一則:影片長度以三分鐘為限,內容須以全英文說明申請動機、參與期待與個人目標,並由申請人本人親自出鏡錄製;凡使用 AI 生成、重製、合成或非本人錄製之影片,將不予審查。
  7. 詳情請參閱本中心網頁: https://rcemi.ntnu.edu.tw/service/teacher/content/3/31
  8. 本案相關事宜,請逕洽本中心業務信箱 rcemi@deps.ntnu.edu.tw, 或來電詢問 02-7749-5922(黃雨晴專案經理)、02-7749-7084(陳雨凡專案經理)。